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 |
录用计划 |
5 |
用人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职位代码 |
13701034004000001 |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
B类 |
职位类别 |
普通职位 |
职位分布 |
法院系统 |
职位简介 |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
招录对象 |
不限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大学专科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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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金融法学、刑事法学、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方向〕,法律专业学位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户籍或生源地要求 |
无限制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工作地点 |
济南市槐荫区 |
备注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http://www.qchdj.gov.cn |
咨询电话1 |
0531-85030210 |
咨询电话2 |
0531-85030211 |
咨询电话3 |
0531-89257311 |
考试用书 |
202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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