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4人)
2024山东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4人)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山东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4人)
山东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于2010年4月成立,是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滨州市东北部,渤海湾西南岸,海岸线长30.2公里,海域面积329.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526平方公里,后备土地广阔,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厚,风光资源得天独厚,渔业资源丰富多样,5条国省道、5条高速交汇贯通,正在建设的津潍高铁临区穿过,拥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滨州港和泊港铁路,陆港铁多式联运优势显著。近年来,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瞄定未来发展新赛道,科学布局“4+4+1”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化工、高端铝、经略海洋、新能源四大支柱产业和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文旅及创意设计四大新兴产业,积极谋划人工智能、量子计算、5G通信、生物技术等一批未来产业。
为深入推进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八方英才,进一步激发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活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滨州北海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
滨州北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山东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资格条件
熟悉经济工作,有与开发区投融资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强的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力;
3.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除符合基本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应聘职务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7:30时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bzbhgkxp 163.com(不接收现场报名材料)。邮件标题须按“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包括:
①《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版及原件扫描件(诚信承诺签名处需手写签字);
②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EG格式);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
⑥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格式为JPG、JPEG或PDF格式。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证件、表格等具体材料名称”,请将原件扫描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审查小组,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重点核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深入考察
按照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履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全面复审。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聘任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聘任,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和考核。聘任人员纳入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聘任期间落实聘任岗位待遇。聘任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开展差异化考核,经考核胜任岗位工作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任关系。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按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有关规定确定。选聘人员符合滨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补贴、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家属随调等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报名人员的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sdb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2258509
监督电话:0543-6512380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dbh.gov.cn/art/2024/3/25/art_118450_10310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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