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青岛市检察系统职位有关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5日(周一)7:15
地点: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南门门口,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费用385元,由体检人员承担(请提前备好零钱)。
2、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集合时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本组引导员保管。体检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招录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2-83016013
监督电话:0532-83016010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djcy.gov.cn/html/tzgg/20240320/1/3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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