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100人)
烟台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切实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00名村党组织书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和范围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共100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其中,芝罘区3个,福山区10个,莱山区5个,牟平区9个,海阳市9个,莱阳市9个,栖霞市9个,蓬莱市9个,龙口市9个,招远市9个,莱州市9个,开发区9个,高新区1个。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致富能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镇街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县级选派的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已经选任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编在职干部,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也可报名。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遴选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被查处的;
4.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三、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属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报名,经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把关后,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退休干部向原工作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报名。其他人员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报名,经镇街党(工)委把关后,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程序详见相关县市区公开遴选简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7:00。
四、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通过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工作经费、驻村生活补助;(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3)任职满3年、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合格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有关政策内,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间达到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晋职晋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退休干部、镇街劳务派遣人员通过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保留原待遇不变,每月发放不低于1000元生活交通补助;(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
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遴选跨村兼任党组织书记的:在享受本村相应待遇的同时,享受兼职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
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通过遴选跨村任职党组织书记的:每月发放不少于500元交通生活补助,享受新任职村庄党组织书记相应待遇。
对其他人员通过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享受相关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以上所有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后,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村集体经济发展增量奖、村庄发展晋位奖。
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的管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县市区公开遴选简章,由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芝罘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220821
福山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356311
莱山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891362
牟平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4219195
海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3222139
莱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7212371
栖霞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5235371
蓬莱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5642980
龙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517954
招远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093610
莱州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222157
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396670
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922042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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