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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青选计划”面向山东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发布:2019-10-28 19:48: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青岛“青选计划”面向山东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全市总计划选调500名左右,报名时间为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综合测试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具体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青岛市2020年“青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公告(山东财经大学)

  为全面推动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继续组织实施“青年 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山东财经大 学等高校定向选调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300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 工作情况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 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3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10月31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3、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学科门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20年7月31日前)。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二)具体条件

  1、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 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下同) 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主 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副书记,下同)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现 为中共党员或者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三、方法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推选结合、以选为主”的方法,按 照网上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体检考察、 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确认

  1、提交报名信息(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 符 合 条 件 且 有 报 考 意 愿 的 学 生 , 登 录 “ 青 岛 组 工 网 ” (http://zzb.qingdao.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 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 2020 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 记表》(简称《信息登记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 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月4日 9:00-11月8日 17:00)。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 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 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 jpg 格式,大小控制在 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 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月4日11:00-11 月 9 日 17:00)。资格审核时间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 11 月 9 日下 午 17:00 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月4日11:00-11月9日17:00)。资格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 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登 记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资格审查核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隐瞒情况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对报名比例适度的区市,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如有报名比例较大的,视情在青岛市进行现场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具体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和《信息登记表》原件。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1:1.5左右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 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合格后,由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 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相应 递补人选。对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由各区(市)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存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选调后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强化实践历练。选调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考选、 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 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 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 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899152 80899106

  附件:2020年青岛市“青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公告(山东财经大学).pdf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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