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公告
2019年青州市“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方案
2019年“三支一扶”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范公亭东路2638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2室)。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7:00。
地点:青州市旗城学校(青州市驼山中路1098号,由北门进入)。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通用性试题。面试时间8分钟,其中思考4分钟,答题4分钟。
(三)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思考室进行思考。
2、试题反放在思考室应试席桌面上,监督人员宣布开始后,应试人员方可打开试题,工作人员开始计时。在规定的思考时间用完后,应试人员应停止思考,将试题反放在桌面上,并由引领员引领到面试室进行答题。
3、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在规定的答题时间用完后,应试人员应停止答题。
4、应试人员答题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由引领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青州市旗城学校面试候考室报到,报到后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工作人员保管。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为面试人员思考、答题时间。
4、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应试人员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根据《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
(二)体检地点
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范公亭东路2638号)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展《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赶到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所有的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考生在体检的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的运动、熬夜、喝酒等。
4、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初录资格。
考生可登录青州市政府官网(中国.青州)信息公开人社局栏目(http://xxgk.qingzhou.gov.cn/srsj)查看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其他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536-3252897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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