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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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明确要求,对引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司法公正筑牢社会公正之根、国家法治之基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标准表述】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司法。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及秩序的总开关,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可以说,没有司法,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法律的权威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而没有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社会和谐稳定就得不到保障。因此,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守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
【具体措施】
一、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工作者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二、司法工作者必须坚守职业良知,强化职业道德,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
三、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四、靠制度来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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