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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营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发布:2015-03-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东营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理学中的地理科学类、生物科学类、统计学类,工学中的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农学,医学中的基础医学类,管理学,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中的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学,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工学中的建筑学类。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1—82568237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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