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城镇化需防“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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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之前,对于城镇化建设,十六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的进一步补充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
从1978年到2011年,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1.27%,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但背后潜藏的诸多矛盾、问题也日益凸显。
【标准表述】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上海世博会的主题。习总书记说道,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当前进行的城镇化正是对人民这一诉求的积极回应。然而在当前的城镇化中却出现了许多城市病,交通拥堵者有之;环境污染者有之;安全事故者有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危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为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应该推进人的城镇化,让城镇化化地更化人。
城镇化要有社保之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基本生活、基本需求的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城镇化要实现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建设、全面的制度保障、贴心的社会服务。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构建我们的社保体系,让社保惠及每一个进城人员,让他们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能够品尝蛋糕。让我们的社保真正实现保基本、多层次、全覆盖的要求,不让一个人缺保、不让一个人心凉。让所有在他乡的外来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的享受社保,从社保获益,用社保安心。
城镇化要有户籍变革。城镇化的组成细胞是人民,人的城镇化要求所有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人拥有平等的身份、享有平等的权利。然而过去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需要,我们将户籍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并起到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时至今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当前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城市、建设城市、留在城市,过去的这种户籍管理方式已经给他们的生活、学习、福利保障带来许多不便。因此必须顺应时代,做出变革。
“幸福不会从天降,美梦不会自动圆”。城镇化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人的城镇化的完成更要历经艰辛。实现人本城镇化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执行中央政策部署,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完成时代赋予的任务,真正的做到改革户籍、完善社保、发展产业,为小康社会的尽快实现、中国梦的早日成真打下基础、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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