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0年计划招聘中级岗位6人,其中心内科1人(心血管内科专业、博士研究生)、肿瘤科1人(肿瘤学或其他临床内外科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医科1人(中医内科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口腔科1人(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检验科1人(医学免疫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病理科1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须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2、个人报名:到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2日。
3、资格审查: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到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中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
7月中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5、考核体检及其他:由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在本院健康查体中心进行,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标准执行。
6、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7、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
8、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电话:0531-82967114
邮编:250014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