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之资源能源价格改革
2010年01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我国成立的最高规格能源机构,温家宝亲自挂帅,出任能源委主任、李克强任副主任,包括外交部、财政部、国土部、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部委一把手及军队高层出任委员。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资源价格过低,是鼓励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导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目前的定价机制,使得公用事业企业提出定调价要求时,往往从部门、行业的利益出发,向政府提出过分或不合理的要求,甚至采取多报成本支出的办法来达到提高价格的目的。
在积极推进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做好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使这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改革有序推进。必须秉持“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要求,建立有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加的价格协调机制,通过共同谈判、协调,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合理价格。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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