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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政策解答: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发布:2010-03-08 14:46: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如何定义?我们如何界定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验”?

官方答:

     你好,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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