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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制定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

发布:2009-12-2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部让庸者下、能者上、全面考评公务员能力的标准正在湖北省制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说,通过这次探索,要让湖北省公务员明白:位子不是随便坐的,是有职责和能力要求的。

  昨日,省政府召开能力建设年活动情况交流会,李宪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发布了《湖北省政府部门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政府各部门意见。

  根据这个标准,省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被划分为厅级、处级、科级、科办4个职级,每个职级的公务员都被要求具备与职位相称的能力,并分12个指标接受考核,这些指标包括调研能力、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

  对此,李宪生表示,要让政府各部门和公务员深刻认识到,每个岗位都要具备相应能力,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千方百计按岗位、席位要求,努力提升自身能力。

  在昨日的会议上,省林业局负责人在介绍经验时透露,该局已率先试行了对不胜任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办法,处理了19名不称职的公务员。其中,轮岗11人,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行政撤职1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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