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由此,也是历年申论考试的重点,例如2008年重庆考查的是养老问题等。因此,特地为广大考生解读了此热点。
一、背景
2009年6月11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民在线交流。
2008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黄菊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明确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黄菊强调,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黄菊提出,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符合农村经济和社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抓紧研究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二要建立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既要确保当期支付,解决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特殊问题,又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发挥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通过社会保障有效实施再分配,使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都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建共同的社会利益基础,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二、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面临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三)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四、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六)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是为广大考生解读的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专题,我们分析了“是什么”,归纳了“作用”和“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的“措施”。这种思路的好处在于,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能够清晰而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公务员考试考查我们的正是这种能力。各位考生在平时备考中,也尽可以多运用这种思路来思考热点问题。接下来,将继续为大家解读一些时政热点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考方法。
一、背景
2009年6月11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网民在线交流。
2008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黄菊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特别是近十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明确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初步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黄菊强调,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黄菊提出,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符合农村经济和社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抓紧研究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二要建立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既要确保当期支付,解决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特殊问题,又要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发挥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通过社会保障有效实施再分配,使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都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构建共同的社会利益基础,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二、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面临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三)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四、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三)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六)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是为广大考生解读的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专题,我们分析了“是什么”,归纳了“作用”和“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的“措施”。这种思路的好处在于,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能够清晰而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公务员考试考查我们的正是这种能力。各位考生在平时备考中,也尽可以多运用这种思路来思考热点问题。接下来,将继续为大家解读一些时政热点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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