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四字" 强化大学生村官工作管理
为帮助大学生“村官”明确自身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尽快实现由“大学生”到“新村官”的角色转型,山东省庆云县探索实行了“引、培、炼、督”四字法,强化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
政策“引”。 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各项待遇,将大学生“村官”工资纳入全县干部工资管理体系,对其工资按照乡镇公务员工资标准发放,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乡镇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贴,统一购置床铺、被褥、自行车和桌凳等生活和工作用品。
真心“培”。把大学生“村官”培训纳入全县农村干部培训体系,与农村干部一同培训;建立大学生“村官”县乡村三级恳谈会制度,县里每半年组织一次,乡镇每季度组织一次,村里每月组织一次,与大学生“村官”面对面交流,大学生“村官”每月写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分别报县乡村三级;在《庆云报》开辟了大学生“村官”专栏,加强大学生村官之间的日常交流;建立“二对一”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大学生“村官”所在农村工作片片长和所在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结对帮扶人,实行“手把手”传帮带。
舞台“炼”。 根据乡镇实际合理安排大学生“村官”到领导班子比较强、村风民风比较好、经济实力比较强、交通便利的村(社区)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社区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女“村官”兼任村(社区)妇女组织负责人或负责人助理,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外予以公布,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共有5人担任村(社区)的支部书记助理,15人担任村委会(社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制度“督”。 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了《庆云县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作息制度等,规范大学生“村官”日常行为,促进和帮助其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出台了《庆云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考评机制,确保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政策“引”。 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各项待遇,将大学生“村官”工资纳入全县干部工资管理体系,对其工资按照乡镇公务员工资标准发放,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乡镇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贴,统一购置床铺、被褥、自行车和桌凳等生活和工作用品。
真心“培”。把大学生“村官”培训纳入全县农村干部培训体系,与农村干部一同培训;建立大学生“村官”县乡村三级恳谈会制度,县里每半年组织一次,乡镇每季度组织一次,村里每月组织一次,与大学生“村官”面对面交流,大学生“村官”每月写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分别报县乡村三级;在《庆云报》开辟了大学生“村官”专栏,加强大学生村官之间的日常交流;建立“二对一”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大学生“村官”所在农村工作片片长和所在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结对帮扶人,实行“手把手”传帮带。
舞台“炼”。 根据乡镇实际合理安排大学生“村官”到领导班子比较强、村风民风比较好、经济实力比较强、交通便利的村(社区)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社区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女“村官”兼任村(社区)妇女组织负责人或负责人助理,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的形式对外予以公布,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共有5人担任村(社区)的支部书记助理,15人担任村委会(社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制度“督”。 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了《庆云县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作息制度等,规范大学生“村官”日常行为,促进和帮助其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出台了《庆云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考评机制,确保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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