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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发布:2009-11-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386?发生哪些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下列情形,一定要及时报警,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绝对不可以“私了”。

(1)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论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

(2)事故尽管只是造成了人员轻微伤害,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尽管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协商规定)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解决的,即使双方能达成共识也不允许“私了”。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87?事故损失小,是否就可以不报警了?

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如果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达成协议的,即可自行解决。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4)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388?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在何时作出?包括哪些内容?

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载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具体来说,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证据及成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引发事故的意外原因)。这些内容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检验等程序来查清确定的。最后,还要在上面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在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时,还应告知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以及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389?“私了”有什么讲究?“私了”应当如何赔偿?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

 

390?“私了”后,怎么保险理赔?

对法规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解决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但是,对于不属于

法规允许“私了”范围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不能作为索赔的依

据。

 

参考法条:《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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