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面试:谈谈对同事被提升的看法
1、果你的同事工作能力不如你,而先被提升,你怎样看待?
[思路点拨]
公务员的考核与提拔要从德能勤绩几方面来综合考察。三人行,必有我师。我的同事能力不如我,而其他方面一定有超过我的地方,或许品行更高尚,或许工作更勤奋,或许业绩更突出。所以他的提升不足为怪,我应该向他学习,找出自身差距,积极改进工作。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提升,但这种情况毕竟是极少数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要正确看待,而不能自暴自弃,怨天尤人。更不能把情绪带入工作,影响工作。
白居易有一句诗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在今后长期的工作中,孰优孰劣,一定会自见分晓。
2、位负责人与主管人员之间有矛盾,你怎样对待?
[思路点拨]
首先我要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不管哪位领导交待的工作都要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
其次,不以个人感情、好恶来对待他们,做到不亲不疏,同样尊重。对待他们的矛盾只能起中和作用,不能起催化作用,也就是在工作中时时注意化解他们的矛盾。特别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化大为小、化干戈为玉帛;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使他们能够求大同存小异,精诚团结,同舟共济,集中精力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做好。
3、各级行政命令不恰当,怎么办?
[思路点拨]
行政命令的执行具有强制性,作为国家公务员必须以服从为前提,懂得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命令确有不恰当的地方,在服从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形式,向有关组织和领导作出汇报,以利于对该行政命令必要的、及时的修正。
如果发现种行政命令继续执行,会给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严重损失,就应该当机立断,暂缓执行,并立即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指示。
4、安排你负责一次外出活动,而另一位协作的同事与你有矛盾,你怎样处理?
[思路点拨]
我和同事外出活动,必须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注意讲求团结,人与人之间有点矛盾是正常的。外出之前,领导会把工作的性质、任务、目的交代清楚。领导让我来负责这次活动,我想这位同事也一定能正确认识和看待。
在工作中,我应学习蔺相如的高风亮节,从严要求自己,时时考虑工作,事事出于公心,处处注意化解矛盾,化大为小,化干戈为玉帛,争取做到求大同、存小异。精诚团结,同舟共济,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5、如果未被录取,怎样想,怎样做?
[思路点拨]
首先,公务员招考是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从我的亲身经历中,我体会到他坚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
如果我未被录取,说明公务员考试的竞争是激烈的,同时也说明我的知识、能力等方面与他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会在原来的工作单位安心从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决不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锻炼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今后再次报考做好准备。
6、“古人云‘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你在使用下属干部时,是否采用‘用人不疑’的观点?”
[思路点拨]
评析这个问题,不应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对古人格言要作辩证分析,此句有其可用的一面,也有弊端。
“用人不疑”体现了在用人上,经考查、分析、判断之后应有的一种充分信任、大胆使用的气魄和风格,应感化、激励被用者,促其产生“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状态。
但用人完全“不疑”也不可取,因为所用之人的成长是受各种因素影响,不断发生变化的;“不疑”论会把事物看死,容易以偏概全,以优掩劣,产生放任现象,忽略对人才的培养、教育、考查和监督,使被用人发生变故,所以用人的“疑”与“不疑”是辩证的,不应绝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