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密市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本着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满足急需、充实一线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密籍和已到我市报到的2009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以及2008年未被我市事业单位录用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
2、高密市2005年委托青岛科技大学定向培养学生;
3、专科、中专护理专业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计划
1、事业编制招聘计划80人,其中,非卫生类40人,卫生类40人;
2、不占用事业编制招聘计划80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专科、中专护理专业岗位的考生,要求年龄24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护理专业统招专科或中专学历。派遣期内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职位选择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高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密市人民大街西1937号)。
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9月1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关奖励加分证书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高密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费每人70元。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岗位)一致或相近,其中,解说员、文秘、普通岗位不限专业。每人限报一个招聘专业(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
3、非卫生类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卫生类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其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笔试内容的其他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9月20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非卫生类招聘岗位笔试内容:
报考非卫生类会计、计算机、法律、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其他非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卫生类招聘岗位笔试内容: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岗位),划分为西医类和中医类。具体为:
①西医类专科、本科(不含护理专业)考生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各占25%,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护理专业考生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分别占20%、20%、20%、40%,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②中医类专科和本科考生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中药学》、《医古文》、《方剂学》,各占25%,满分100分,一张试卷。
2、加分
硕士研究生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参加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的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以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2009年9月22日在高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3、面试
(1)所有参加韩语岗位、解说员岗位笔试的考生均参加面试,其中,韩语岗位加试口语测试,解说员岗位加试节目主持、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算出现小数的,实行收尾法)参加面试。
(2)韩语岗位和解说员岗位面试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7:30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岗位面试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上午8:30开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2009年9月27日上午7:30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韩语岗位口语主要测试现场翻译、对话能力,解说员岗位节目主持、普通话主要测试节目主持综合能力和普通话水平。
(4)韩语岗位面试、口语测试合并进行,解说员岗位面试、节目主持及普通话测试合并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每个测试人员的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在本场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其他岗位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报考同一招聘岗位面试考生若不在同一面试室面试,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修正系数”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同一招聘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值)。
4、总成绩计算办法
(1)韩语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口语测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解说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节目主持及普通话测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总成绩于2009年9月28日在高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所有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初录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从同招聘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职位选择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初录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无异议后,初录人员参加职位选择。职位选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初录人员报考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超过规定时间不参加职位选择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为不占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执行协议工资,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的,逐年续签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及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及人事代理费的缴纳。关于聘用合同的解除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338200
高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gov.cn
高密人事人才网:http://www.gmrsrc.gov.cn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人事局
二OO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