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材料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完整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新村庄建设。”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陈锡文介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情况,陈锡文对中外记者发表了上述看法。
陈锡文这番话很有针对性。我仔细研读了这次记者会的文字实录,觉得这是对即将铺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及时提醒。
春节前,中国经济时报要闻部给回乡探亲的记者布置了一个报道题目:新农村建设调查。有六名记者分别在河南、安徽、陕西、内蒙古四省区的十来个县做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县乡村三级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很有热情,有的地方已经在为新农村建设打基础,但从中也能看出一些倾向性的问题:对新农村建设有意无意的错误理解。
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乡村两级)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重新规划农村住宅,拆旧房建新屋”,或者把拆房建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这大概是因为中央文件里有“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表述。但从中央十一五《建议》的全文看,从“一号文件”的精神看,重新规划农村住宅,拆旧房建新屋肯定不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甚至根本不是中央的本意。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强拆农民的房屋肯定是错误的理解。
我担心,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会成为部分县乡村干部的有意之举。因为“重新规划农村住宅,拆旧房建新屋”,对乡村干部来说有许多寻租的机会,最重要的是可以从农民手中拿到土地。
另据新华社记者采访发现,有一些市县的领导在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时,有意选取那些距离城市不远的郊区乡镇,或者交通便利、发展现状较好的村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要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某地一位领导谈到,当地准备投入逾亿元资金,把靠近中心城市的一个县作为建设新农村的试点。这是新农村建设可能出现的另一个偏向——形式主义,政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