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选聘高校毕业生至村任职简章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8〕4号)精神,现面向区内选聘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济宁高新区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热爱农村基础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31日-9月1日。
报名地点: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一楼东(高新区新元路66号)。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报考人员需填写《济宁高新区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
职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区纪工委负责。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2009年9月6日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字写作等,共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按照参加笔试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面试
2009年9月13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试题根据农村基层工作特点进行命制。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优先、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村(社区)工作,由所在镇(街道)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所在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月工资1500元。聘用期间,由所在镇(街道)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2363862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