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总分加分情况公示
关于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总分加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关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试成绩总分加7分;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的,总分加5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35号文件)关于“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规定,经报考人员申请、有关部门层层审核、审批,现将符合加分政策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将按我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计算和正式公布笔试成绩。
公示的加分情况如有不实,请于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单位地址:长沙市韶山路一号;邮编:410011;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221782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731-2219276)。
附件:《200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总分加分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 南 省 人 事 厅
二○○九年六月六日
更多详情请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sdgk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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