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新区机关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聘用制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16名幼儿教师,其中:女教师13名(其中:园医1名);男教师3名(其中:体育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潍坊市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任教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需中专以上)。
4、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幼儿教师优先录用:①获得省、市教学能手称号者(笔试成绩加5分);②在省、市优质课评选中的获奖者(笔试成绩加5分);③目前仍在高新区机关幼儿园任教,并连续二年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招录各环节结果将在潍坊高新区政府网(www.wfgx.gov.cn)和潍坊高新区劳动就业人才交流网(www.wgrc.com.cn)上进行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笔试以《学前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内容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唱歌、琴法、舞蹈、绘画等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共五项。(其中园医面试加试医学常识;男体育教师面试加试体育常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5)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名次予以递补。
6、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程序经审核同意后公示7天,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四、报名要求
1、时间:2009年3月10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高新区机关幼儿园传达室。
3、要求:报考人员带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其它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照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报名、考试费70元。
五、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高新区机关幼儿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新聘人员待遇与高新区机关幼儿园以前招聘的聘用教师相同。
2、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3、在招录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高新区机关幼儿园0536—2252906
监督电话:高新区文教局0536—8868059
高新区劳动人事局0536-878667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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